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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配资网站 戒律森严、言必典正:魏晋南北朝尼僧激增,她们真能脱离世俗吗?

发布日期:2024-07-23 17:37    点击次数:75

专业配资网站 戒律森严、言必典正:魏晋南北朝尼僧激增,她们真能脱离世俗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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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
佛教自西汉末年传入中国后,经过一段时间的传播和发展,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信徒壮大,并衍生了一批女性群体尼僧。

这些出家妇女是妇女中的特殊阶层,因为各种原因主动走出世俗,坠入空门。

然而,女性自古柔情,且儒学孝道和三纲五常观念深入人心,在魏晋南北朝那个混乱的年代,尼僧们真的能完全脱离世俗吗?

孝道之大,出家不离家

中国古代是宗法社会,宗法社会的重要特征是“以家族为中心”,在家族系统中,孝不但是伦理道德观念的基础和核心,而且是维持家族组织结构及秩序的重要杠杆,受到了世人的注重和提倡。

而佛教主张“出家无家”,与中国文化传统格格不入,因而一开始就遭到儒家猛烈的抨击。

汉魏时期的《牟子理惑论》记载了当时反佛言论对佛教的责难:

“《孝经》言:‘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’,曾子临没:‘启予手, 启予足’,今沙门剃头,何其违圣人之语,不合孝子之道也。”

早期的佛教教义主张僧尼出家须断爱、尽灭世情、远离俗乐、离弃世欲、不恼世间等。将僧徒与世隔绝。

这种佛教生活方式与中国传统民众生活完全不同,故自佛教初传中国时,其教义便遭到儒家卫道夫的抵触和指责。

在历代先贤的猛烈抨击下,佛教为了能够在中国得以生存和发展,其教义不得不进行变易。

面对儒教“无父无君”“离家背亲”“背理伤情”的伦理道德的抨击,佛教为了图存发展,其教义相应发生了变化,有意地揉合儒家孝亲的观念。

《四分律》载佛陀规定:在家信徒若得不到父母恩准,不得自作主张,决然出家。若有僧尼度其出家,当依佛法进行惩戒。

正因为佛教的戒律中有此类规定,所以若家人尤其是长辈健在,僧尼出家,必然是在与家人达成共识之后的行为。

不但如此,欲出家之人在父母允许下出家后,依佛法仍须事奉父母,报答其恩情,而且把报恩父母之行为看作是出家人上求下化的起点。

《心地观经》载:父母恩、众生恩、国王恩、三宝恩。

“如是四恩,一切众生平等荷负。”

佛教的这种对儒家孝文化的融合,以及对孝道的竭力倡行,为出家者剃度为僧尼后,仍与世俗家庭保持紧密联系提供了理论依据。

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,出离世俗家庭,出家入寺,脱离份内家务,无法行孝尽妇职的女性,往往通过为父母亲眷写经造像祈福、参与家庭事务、出家不离家的方式,行孝尽妇职,与世俗家庭保持着密切的关系。

除此之外,中国古代女性历来以“孝”作为自己的为妇之道。李晚芳在《女学言行录》中指出,女性之“孝顺”应是:

“事父母之道能尽,则在家为孝顺之女。他日于归,孝便可移于事舅姑而无过,顺亦可移于事夫子而无违”。

孝成为女性一生都必不可少的道德规范。

尼僧作为出家女性,在佛教戒律和儒家孝为妇德的规范影响下,必然表现出比同类男性更活跃的孝亲行为,对其俗家父母念念不忘,与世俗家庭保持着不可分割的亲情关系。

这与当代世俗如出一辙,看来不管在什么时候,中华民族的孝亲行为和亲情关系都是不可分割的。

佛事与家庭,两头兼顾

在魏晋南北朝时期,尼僧为世俗家庭亲眷造像写经祈福者不胜枚举。其中为父母祈福追福者居多,包括为健在父母和已亡父母两种。

北齐武成帝河清元年(562),尼法璨:

“仰为师僧父母、同学眷属、十方众生,敬造释迦像,愿普津法泽。”

这些尼僧通过写经造像,为见在、已亡父母祈福追福的史实,充分说明了尼僧虽已出家为尼,但仍对父母念念不忘,体现了她们之间难以割舍的浓浓亲情。

尼僧不仅为父母造像写经祈福,表达浓浓的父母情,而且还为世俗家庭其他成员造像祈愿。包括平辈兄弟姊妹、晚辈子女,甚至侄男侄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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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德元年(572),尼昙乐为亡侄罗睺造像,发愿祈福。这种为兄弟姊妹、晚辈子女和侄男侄女造像祈福的现象,体现了出家女性对世俗家人的浓厚的亲情。

无论是为父母造像祈福,还是为平辈、晚辈亲人祈愿,都说明了出家女性虽然出离世俗家庭,志在空门。

但仍然对世俗父母及亲人具有深厚的感情,常用写经造像来表达自己的孝顺与亲情。这体现了她们与世俗家庭之间割舍不断的亲情,以及密不可分的关系。

从史料记载看,在魏晋南北朝时期,尼僧可参与家庭的佛事活动。东魏武定七年(573)造像题记云:

“武定七年二月十七日,永固寺尼智颜、净胜姊妹兄弟三人等,上为国家、师僧父母、边地众生,造弥勒玉像一区。”

可见,尼智颜、净胜姊妹兄弟三人合作造像,参与世俗家庭佛事活动。

尼僧不仅参加家庭的佛事活动,而且还参加家庭的其他事宜。 《比丘尼传》载,东晋尼昙备

“事母恭孝,宗党称之”

女性虽已出家,却时常回到世俗家中,侍奉体弱多病的父母,并以孝著称。

《魏书》载,北魏灵太后胡氏之姑出家后,

“幼相依托,略得佛经大义。”

可见,灵太后胡氏之姑虽为出家人,并没有断绝与亲人之间的联系,部分地承担了对世俗家庭侄女的抚养和教育之责。

由此可见,无论是尼僧参与世俗家庭的佛事活动,还是参加世俗家庭的其他事宜,都说明了这些女性虽已出家,但仍与世俗家庭保持着密切的关系。

然而要想在世俗和空门之间取得平衡,不论是在当代还是魏晋南北朝,这都是一件不容易做到的事。

修为与济世,在平衡中赢得尊重

尽管女性尼僧不能完全脱离世俗,但这并不代表她们的出家毫无意义。佛教主张“自利利他,慈悲济世”,要求信徒积极的入世,“不舍世间”。

尼僧作为出家女性,更积极地践行“慈悲济世”教义,参与各种社会救助活动。

《比丘尼传·吴太玄台寺法相尼传》载:法相尼

“常割衣食好者施慧宿尼”

可见,在魏晋南北朝时期,尼僧积极践行“慈悲救世”的教义。将所获得的各种捐助、施舍物品,“随得随散”,或用于赈济灾苦,或用于救助疾病,尽其所能帮助民众。

尼僧不但参与社会救助活动,而且亦参加凿井、种树、修桥、修缮寺院、建造佛像等公益活动,造福百姓。

《洛阳伽蓝记·城内·景乐寺》条记载 :

“义井里北门外有桑树数株,枝条繁茂。下有甘井一所,石槽铁罐,供给行人,饮水庇荫,多有憩者。”

无论是对遭遇到天灾人祸、疾疫煎熬的民众的救助,还是参与凿井、种树、修桥、修缮寺院等公益活动,都体现了尼僧群体利他忘己, 他人在先,救民众于苦难之中的精神。

这种精神深得人们的推崇和赞赏,尼众因此受到人们的敬仰和爱戴。

除此之外,在与亲人家庭密切联系的同时,尼僧们不忘修行,修为高深,推动了佛法的发展。

魏晋南北朝时期,有许多精进佛法,操行精修,戒行清洁,学思精研的尼僧。如释宝唱《比丘尼传》中载,尼智贤

“戒行修备,神情凝远”

尼僧专注于经律,戒行清白,精勤苦修,博通禅律,在佛学修为方面取得了瞩目的成就。

这些通晓经律的尼僧,不仅严持律法,研读律典,还凭借自身在佛学上的修为,弘扬佛法,讲经说法,修寺造像。尼僧的写经造像活动践行了佛法,进一步推动了佛教的发展。

魏晋南北朝时期有很多高僧大德之示寂后,安葬于钟山定林寺。钟山定林寺曾是集葬名德的地方,《比丘尼传·妙智尼传》:

“齐竟陵文宣王,疆界钟山,集葬名德。”

而在这一时期,尼僧葬于此地者不乏为例。如释宝唱《比丘尼传》 中所载崇圣寺僧敬尼、华严寺妙智尼、顶山寺释道贵尼等。

此时将尼僧葬于高僧大德墓林,说明了她们生前佛法精深,声名远播,推动了佛学的发展,是世人公认的高尼大德,备受推崇。

无论是尼僧向众人讲述佛理活动,还是写经、立寺、造像,都弘扬了佛法,为推动佛学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,直到今天也依然备受世人的尊敬。

结语

在魏晋南北朝时期,尼僧作为女性,虽然已经出家,但在儒学孝道的敦促下,并没有办法完全脱离家庭。不仅如此,出家之后的尼僧还积极为家人祈福,广泛参与社会救助,更加深入世俗。

这与佛教原本的出世思想是相互背离的,蕴涵着丰富的中华优秀传统,是佛教与中华文化的交融。

这在今天看来,任何外传思想,只有与本地思想相互融合,具备一定的本土特征后才能被广泛接受,并持续永久的保留下来。

参考资料:

《牟子理惑论》

《心地观经》

《比丘尼传》

《洛阳伽蓝记》专业配资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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